2019年南京市委黨校 南京市行政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2019年南京市委黨校 南京市行政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加強校院師資隊伍建設,適應學科建設發(fā)展需要,實施好人才強校戰(zhàn)略,根據《關于轉發(fā)〈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寧委辦發(fā)〔2011〕83號),經市人社局核準,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編制內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坐落于仙林大學城靈山腳下,是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yè)單位,是教育培訓全市黨員領導干部的主陣地,是黨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教研綜合實力居同類學校前列。學?,F有專業(yè)技術人員67名,其中,博士學歷39人,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33人。近年來,多人入選全國黨校(行政學院)系統(tǒng)精品課、省“333工程”、省宣傳文化系統(tǒng)“五個一批”工程、省中青年科學技術帶頭人、南京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省委黨校“三個一批”人才等。2018年,學校榮獲全國地方黨校第十二屆優(yōu)秀科研工作組織獎、課題項目中標獎;榮獲全省黨校(行政學院)系統(tǒng)優(yōu)秀教學組織獎、教學優(yōu)秀獎;榮獲市第十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科研工作組織獎等。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網(http://dx.nanjing.gov.cn/)等網站發(fā)布,具體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 熱愛黨的干部教育事業(yè),具有相關學科教學科研能力,能勝任崗位職責;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業(yè)績突出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 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 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4. 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止。 2.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報名郵箱njdxzzrsc@163.com 3. 報名材料: (1)《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及聘書,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主要業(yè)績成果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除報名表外)均需提交掃描件,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資格審查 校院成立審查小組,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審查結果將通過電話和報名郵箱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參加試講和綜合考評。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試講和綜合考評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采取簡化程序,試講和綜合考評的方式,由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成立評審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和備案后的方案組織實施。 1.試講 根據招聘專業(yè)方向,由評審小組確定試講題目,并提前一周通知應聘人員。試講時間、地點以具體通知為準。試講當天需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備查。試講為百分制,成績合格線為60分。試講合格人員進入綜合考評,考評的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參加綜合考評的人員應保持通訊方式暢通并按時參加,否則按棄考處理。 2.綜合考評 綜合考評內容主要包括專業(yè)知識水平、教學科研能力、學術成果、個人素質以及崗位匹配度等。綜合考評為百分制,成績合格線為60分。 3.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試講成績×60 %+綜合考評成績×40 % 試講、綜合考評成績及排名將于試講、綜合考評結束后3個工作日以內在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網發(fā)布。 (四)體檢、考察 綜合考評合格人員,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合格人員,由校院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3〕165號)執(zhí)行。 (五)公示、聘用 根據綜合考評、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校委會研究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校院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擬聘用人員應在校院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xù),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校院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五、相關待遇 受聘人員享受事業(yè)單位在編專業(yè)技術人員工資待遇。校院給予受聘人員10萬元安家費,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給予15萬元安家費,未成家的按照《關于引進人才住房待遇暫行規(guī)定》提供過渡公寓住房。受聘人員擁有省級以上立項科研項目(課題),并保證最終科研成果歸屬校院的,將按我校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科研經費和科研獎勵。 六、招聘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 七、咨詢監(jiān)督 (一)咨詢電話 組織人事處:025-86752046、86752048、86752049 (二)監(jiān)督電話 機關黨委(紀委):025-86752057 (三)受理時間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1.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 2.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中共南京市委黨校 南京市行政學院 2019年4月26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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