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高等學校進一步做好開發(fā)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廳函〔2020〕23號)和《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學基金委關于鼓勵科研項目開發(fā)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的通知》(國科發(fā)資〔2020〕132號)精神,為積極吸納應屆畢業(yè)生從事科研輔助研究、實驗技術、學術助理和財務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結合學校工作需要,塔里木大學計劃面向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招聘科研助理。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2020年塔里木大學面向應屆畢業(yè)生招聘科研助理69名。崗位需求計劃詳見《2020年塔里木大學科研助理崗位需求計劃》。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良好的身體條件。 4.學習能力、適應能力、溝通表達能力、團隊協作能力強。 5.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獨立工作能力。 6.具備崗位需要的其它條件。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26日。 1.應聘人員將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復印件)、個人簡歷等材料提交相關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安排招聘事宜。 2.每位應聘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2020年6月27日) 各用人單位根據《報名表》負責審查應聘人員報名資格,并及時將審查結果反饋給應聘人員。 (三)面試考核(時間由用人單位確定) 資格復審后,確定面試人選。各用人單位成立面試考核工作小組,對報名人員的業(yè)務素質、技能水平、心理健康狀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確定擬聘用人選。 四、公示和聘用 用人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的面試考核成績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報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學校公示七天。公示期滿未收到舉報或舉報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其他 科研助理崗位工作待遇參照兵團公益性崗位工作待遇標準執(zhí)行。其他事項按照教科技廳函〔2020〕23號、國科發(fā)資〔2020〕132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 2020年6月20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關于我們|王才網 ( 晉ICP備11000463號-10 )
GMT+8, 2025-2-13 03:26 , Processed in 0.049228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來科技】【 www.weke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