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濰坊市公安局濱海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職位 計劃招聘30名,均為男性。具體招聘計劃及職位要求資格條件等,詳見《濰坊市公安局濱海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表》(附件),其中,若B崗位符合條件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招聘數(shù),剩余招聘計劃數(shù)將視情調劑到A崗位統(tǒng)籌使用。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身高1.70米以上,身體健康,形體端正,體態(tài)中等,無殘疾,無文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肢體功能障礙,勤務輔警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6,文職輔警單側矯正視力不低于5.0; (五)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輔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國有企業(yè)下崗分流人員,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人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關系或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院校學生; 12、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0年9月10日、1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報名地點:濰坊濱海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黃河西街00909號海寧大廈東側副樓1樓人民來訪接待中心 應聘人員本人持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個人信用證明(在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查詢打?。?、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以及退伍證、駕駛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及復印件,到現(xiàn)場進行報名與資格審查,填寫《報名登記表》。 應聘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不具備應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應聘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面試 考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治素質、綜合分析、組織協(xié)調、語言表達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應聘人員取消參加體能測評資格,60分以上應聘人員按照1:1.5的比例進入體能測評環(huán)節(jié)。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項目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縱跳摸高,測評標準按照《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能確定為體檢和政治考察人選。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不計入應聘人員考試成績。 受測者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有關規(guī)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在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簽訂《應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身體狀況確認書》。對本人或對他人的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本測評項目測評情況發(fā)生的30分鐘內提出申訴或舉報,逾期不再受理。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guī)定的,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 (四)體檢和政治考核 根據(jù)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對體能測評達標人員按招聘計劃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政治考核人選。若面試成績相同者,按照體能測評1000米項目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最終體檢、政治考核人選。 體檢標準和項目按照《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要求執(zhí)行。體檢工作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有關規(guī)定申請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關要求進行。對因體檢、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五)公示、聘用和待遇 經(jīng)體檢和政治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通過“濰坊濱海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濰坊眾邦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與本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濱海公安分局工作,試用期二個月,試用合格的,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試用不合格的,退回勞務派遣公司。 試用期工資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后執(zhí)行濱海區(qū)輔警工資標準。聘用期間,按規(guī)定為聘用人員繳納“五險一金”,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四、注意事項 招聘簡章、公示等相關招聘信息均通過“濰坊濱海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暢通,如聯(lián)系方式有變動的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凡因個人原因,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體能測評、體檢、政治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咨詢熱線:0536-5308607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濰坊市公安局濱海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分局警務輔助 人員招聘職位表 濰坊市公安局濱海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分局 濰坊眾邦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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