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寧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城市職業(yè)技術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28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城市職業(yè)技術學院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在原寧波大學職業(yè)技術教育學院的基礎上組建的獨立設置的公辦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為寧波市屬高校,學校性質為全額財政補助事業(yè)單位。 學校本部校區(qū)地處寧波鄞州高教園區(qū),新建奉化校區(qū)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園區(qū)。學校下設商學院、信息與智能工程學院、藝術學院、旅游學院、國際學院/TAFE學院、景觀生態(tài)學院、財會金融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繼續(xù)教育學院等8個二級學院及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基礎課教學部。學?,F有教職工540余人,全日制本??圃谛If人。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考核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考核、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yè)、學歷學位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見附件1:招聘具體崗位條件)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 2.報名方法: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將應聘材料郵寄至我校人事處(地址:寧波城市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寧波市高教園區(qū)(南區(qū))學府路9號,郵編:315100)或將應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掃描件發(fā)送E--mail至rsc@nbcc.cn郵箱。投遞簡歷或郵件主題請注明“應聘崗位+專業(yè)+姓名”。 應聘所需提交材料:(1)《寧波城市職業(yè)技術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憑就業(yè)協議和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憑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留學未畢業(yè)人員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研究生成績單和職稱證書等復印件;(3)有教學、科研工作業(yè)績的提供教學、科研工作業(yè)績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附著作、論文、科研項目、獲獎成果等清單);(4)有獲獎的提供榮譽證書的榮譽證書復印件。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寧波城市職業(yè)技術學院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核資格。報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 4.根據往年招聘情況,認定本次所有招聘崗位為緊缺崗位,經主管部門寧波市教育局同意,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達不到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進入考核程序。 5.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由學校通知考核時間、地點及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二)考核 根據應聘人員的教育背景、專業(yè)素養(yǎng)、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情況,經考核、體檢程序擇優(yōu)錄用。 1.資格復審 考核前,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憑就業(yè)協議和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憑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留學未畢業(yè)人員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應聘資格。 2.考核 學院組織考核組對符合條件的應聘者進行專業(yè)知識水平、學術水平、教學能力、研發(fā)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成果轉化能力等的全面考核。考核結束后,根據考核結果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進入體檢與考察人員由學院郵件或電話告知。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參加考核。 (三)體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體檢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體檢結束后,我校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疾觳缓细裾咛蕴?。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城市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寧波市高教園區(qū)(南區(qū))學府路9號郵編:315100 網址:www.nbcc.cn E--mail:rsc@nbcc.cn 聯系電話:0574-88122236 聯系人:陳老師 本次公開招聘監(jiān)督電話:0574—87415031 點擊下載>>> 寧波城市職業(yè)技術學院 2021年2月3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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