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澤普縣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合同制書記員。 一、報名條件及招聘對象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各項法律法規(guī),維護祖國統(tǒng)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及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條件; 6、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籍已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上已注冊備案(具體以招聘崗位表為準); 7、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對象 (1)限喀什地區(qū)戶籍或生源及兵團戶籍; (2)澤普縣在職在編的干部配偶或子女,不受戶籍限制; (3)駐澤部隊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不受戶籍限制; (4)在澤普縣服務的大學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服務期限為1年的須滿8個月以上,服務期限為2年的須滿16個月以上); (三)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在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職正式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內曾受過治安處罰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嚴重違反紀律、規(guī)章制度被單位開除、辭退或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5、本人有嚴重違紀、被開除公職或辭退等不良記錄; 6、參加“特崗教師”及“學前雙語教師”被正式聘用,尚未入編的工作人員或“定向免費師范生”、“定向免費醫(yī)學生”已簽訂服務協(xié)議服務期未滿的; 7、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職人員。 8、其他不符合崗位錄用條件的; 凡在招錄報名中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招聘資格。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簡章、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具體由縣人社局、縣人民檢察院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4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不收取報名費,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崗位,以報考人員身份證號為識別依據,多報無效并取消錄用資格。報名地點:澤普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1、現(xiàn)場報名時須攜帶資料: (1)《2021年澤普縣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藍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4張; (3)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縣級以上團委開具的證明和志愿服務證書原件、復印件。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縣級以上組織部門證明原件、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證明或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復印件。 (4)《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系統(tǒng)”進行驗證) (5)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2、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時進行。報名如提供的應聘材料或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由他人代為填寫的,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應聘人員惡意擾亂公開招聘工作秩序或者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應聘資格的,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報名證件原件經審核后退還本人,其他報名資料概不退還。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時事政治,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語種:所有考生筆試一律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國語)答題。 3、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和地點:2021年5月22日北京時間上午10:00-14:00,北京時間下午16:00-20:00,澤普縣人民檢察院會議室??忌毎礈士甲C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證件不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請勿關機、停機、更換電話號碼,如因個人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4、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5、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按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考生名單,在澤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澤普縣人民檢察院公示欄、澤普縣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在面試開考前一天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可按職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以上時間安排,如遇特殊原因變化的,另行通知。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所有考生一律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國語)答題; 3、資格審查和政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須在開考前3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考后到達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面試期間,對面試人員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 4、面試時,考生須提供面試通知單、身份證原件或有效臨時身份證,缺少上述任一證件者,不得參加面試; 5、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主考官當場公布,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6、由澤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澤普縣人民檢察院等相關部門共同組織面試。 (四)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報考人員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五)體檢 組織體檢和標準 1、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通知為準。體檢當日由招聘小組統(tǒng)一組織體檢人員前往指定醫(yī)院體檢,入圍體檢人員按照招聘崗位數1:1確定。 2、考生需提前在澤普縣人民檢察院門口集中,招聘工作人員將按照公布體檢人員名單、時間、醫(yī)院集中地點和注意事項,具體項目和標準按照《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3、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申請復查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當場、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應安排當場、當日復查,對非當場、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安排次日復查,復查結果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4、體檢費由體檢醫(yī)院收取,按照體檢醫(yī)院標準執(zhí)行,由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承擔; (六)考察 1、按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被考察人員應填寫《2021年澤普縣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政治思想審查表》。政審不合格或逾期未提供政審結果者,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可按招聘崗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政審在戶籍所在地進行審查。政審參照喀什地區(qū)招錄(聘)國家公職人員政審考察相關規(guī)定進行,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計生狀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定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經審定有《招聘簡章》“不得報考條件”所列情況之一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總成績依次遞補進入考察。 (七)公示與聘用 1、考察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報名條件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人民檢察院公示欄統(tǒng)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入職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在一定時間內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八)工資待遇及保障 1、擬錄用人員為合同制書記員,工資待遇參照公務員執(zhí)行,享受國家住房公積金、醫(yī)療、養(yǎng)老(基本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障政策。 2、擬錄用人員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后進行綜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首次聘期為兩年。對違反相關紀律規(guī)定、不適合工作崗位要求的,依法依規(guī)解除勞動關系,并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三、監(jiān)督、紀律及其他要求 1、紀檢部門對招錄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2、參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利害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 3、對違反規(guī)定的考官及工作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查處,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xiàn)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xù)的,取消錄用,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5、擬錄用人員與其他單位已簽定勞動合同的,須在與澤普縣人民檢察院簽訂勞動合同前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無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6、報考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招聘信息發(fā)布 本《簡章》公布考試招聘信息將通過廣播、澤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澤普縣人民檢察院公示欄、澤普縣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澤普縣政府人民政府網(http://www.xjzp.gov.cn/)發(fā)布。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fā)生變化的以公告為準。 五、疫情防控要求 1.報考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防疫工作安排和喀什地區(q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尚在外地的考生應及時了解、密切關注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科學合理安排行程,及時來(返)喀,以免耽誤考試。逾期未參加各環(huán)節(jié)招聘工作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2.請考生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每日自覺進行體溫測量、記錄及健康狀況監(jiān)測。 3.對于隱瞞行程、隱瞞病情、故意壓制癥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的考生,一經發(fā)現(xiàn),一律不得參加考試,并追究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不服從招聘單位、縣(市)防疫工作安排和喀什地區(qū)防疫工作要求的考生,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六、政策解釋 1、本簡章由澤普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解釋; 2、問題咨詢及聯(lián)系方式:有關考試等具體事項請向澤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澤普縣人民檢察院咨詢。 咨詢電話:澤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98-8255862 澤普縣人民檢察院:0998-8262106
附件: 1、2021年澤普縣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崗位表 2、2021年澤普縣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報名表 3、2021年澤普縣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政治思想審查表 4、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5、喀什地區(qū)澤普縣人民檢察院合同制書記員報名時須攜帶資料 澤普縣招聘檢察院書記員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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