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哈爾濱理工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校發(fā)〔2015〕53號)、《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合同制人員隊伍建設實施辦法(試行)》(院發(fā)〔2020〕66號)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學院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合同制工作人員第二次招聘,有關事宜如下: 一、學院簡介 學院簡介詳見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主頁 (http://rc.hrbust.edu.cn/)。 二、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心健康、遵紀守法,具備適應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等崗位工作所需要的政治素養(yǎng)和文化素質(zhì)。 (二)熱愛教育事業(yè),服從組織安排,有奉獻精神、團結協(xié)作精神和創(chuàng)新精神,樂于為學院發(fā)展建設做出貢獻。 (三)應聘人員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統(tǒng)招本科畢業(yè)并獲學士學位且畢業(yè)院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類崗位要求本、碩學科專業(yè)一致或相關。畢業(yè)于港澳臺地區(qū)和國外院校的應聘人員,必須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應聘的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1日后出生),有五年及以上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教學或科研工作經(jīng)歷的或企業(yè)工作經(jīng)歷的可放寬至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有特殊年齡要求的崗位具體見招聘條件。 (五)應聘人員需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條件。 (六)應聘人員必須在2022年7月30日前獲得報名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如不能按時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則取消擬聘用資格,按自動放棄處理。 (七)應聘人員須服從學院對崗位的安排和調(diào)整。 (八)依法依規(guī)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參加應聘。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本招聘發(fā)布之日至9月25日。 應聘人員在此期間通過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主頁“專題欄目—人才招聘”欄目查詢具體招聘崗位,下載并填寫《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和《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應聘人員思想政治鑒定表》(以下簡稱《鑒定表》),表中各項信息必須填寫準確,《報名表》中所學專業(yè)名稱以畢業(yè)證為準。 2.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名電子郵箱為rcxybm@126.com。 3.報名提交材料 ①簽字的《報名表》(附件2); ②簽字并蓋章的《鑒定表》(附件3); ③居民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④本科、碩士、博士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應屆畢業(yè)生由畢業(yè)院校出具應屆畢業(yè)生證明(內(nèi)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所在學院、所學專業(yè)); ⑤《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名冊》(高考錄取三聯(lián)單)復印件(可在本科畢業(yè)院校的檔案館、招生或教務部門查詢,僅復印本人所在頁),必須復印完整清晰并加蓋公章; ⑥《報名表》中填有論文、項目、著作、獲獎等的,需提供證明材料; ⑦外語等級證書; ⑧應聘崗位需要的其它證明材料。 報名人員須將以上材料粘貼至《需提交的材料PPT模板》并發(fā)送到報名電子郵箱,郵件主題標明為“應聘單位+應聘崗位+姓名”(如:電氣工程系+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yè)教師+姓名)。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在2021年9月底進行。 2.學院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審,人事部門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復審,資格審查結果將通過電子郵件進行回復。 (三)現(xiàn)場確認及考試時間 1.現(xiàn)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現(xiàn)場確認時間以學院發(fā)布公告通知的時間為準,地點為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山東省榮成市學院路2006號)辦公樓103。 2.現(xiàn)場確認需提供的材料與報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現(xiàn)場確認后,各類證件、證書等原件返還應聘人員本人;《報名表》原件、《鑒定表》原件和全部提交材料復印件存檔備查,不予退還。 4.提供材料不全或未現(xiàn)場確認的應聘人員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應聘資格。 5.考試時間及要求請關注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網(wǎng)站(主頁“專題欄目—人才招聘”欄目)的通知。 (四)考試 應聘人員須進行筆試和面試,先筆試后面試,面試前應參加心理測試。 1.筆試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崗位所必需的職業(yè)素質(zhì)、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根據(jù)筆試總成績分數(shù)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出現(xiàn)筆試總成績并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網(wǎng)站(主頁“專題欄目—人才招聘”欄目)公示3個工作日。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不得進入面試。 2.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根據(jù)不同招聘崗位的需要分別采取結構化面試、試講、答辯和實踐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不予聘用。 4.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折算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5.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若應聘人員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五)體檢 應聘人員到三級甲等醫(yī)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核 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學院黨政聯(lián)席會議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 (八)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網(wǎng)站(主頁“專題欄目—人才招聘”欄目)公示7個工作日。 (九)公示期滿無異議且符合相關條件的擬聘用人員辦理入職有關手續(xù)。 四、有關說明 (一)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和派遣協(xié)議,服務期限不低于4年。 (二)聘用人員參照學院在編教工享受工資待遇。 (三)實行試用期制度。應屆畢業(yè)生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學院正式聘用。試用期間經(jīng)考察不能勝任聘用崗位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nèi)需參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應聘人員須對個人提交的材料負責。擬聘用人員凡提供的材料不實,或在檔案審查過程中有弄虛作假、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則或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情況,一經(jīng)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計劃 詳見附件1。 六、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張老師 田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631)7592866 (0631)7595508 七、公開招聘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631)7595285 八、本招聘由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人事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2021年合同制工作人員招聘計劃表(二)》 2.《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 3.《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應聘人員思想政治鑒定表》 4.《需提交材料的PPT模板》 附件1: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2021年合同制工作人員招聘計劃表(二).xlsx 附件3: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應聘人員思想政治鑒定表.doc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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