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區(qū)融媒體中心是宿城區(qū)委宣傳部下屬正科級事業(yè)單位。為優(yōu)化區(qū)融媒體中心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滿足宿城區(qū)新聞事業(yè)發(fā)展需求,經研究,宿城區(qū)委宣傳部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媒體播音員(主持人)2名(事業(yè)編制),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2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內容,詳見《宿城區(qū)融媒體中心公開招聘全媒體播音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含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普通話一級乙等以上并持有播音員主持人資格合格證(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只需具備普通話一級乙等以上合格證);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指2003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91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六)男性要求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要求身高在160cm以上; (七)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非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fā)〔2013〕100號、蘇政辦發(fā)〔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fā)〔2015〕190號、宿建發(fā)〔2017〕193號等文件規(guī)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與初選、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資格審查及注意事項 1.報名: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考生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資料:①本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件;②學歷證書原件掃描件;③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掃描件;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5k~50k;⑤播音員主持人資格合格證(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只需具備普通話一級乙等以上合格證);⑥提供突出本人主持鏡頭的三分鐘以內節(jié)目視頻。 以上報名材料請壓縮打包并標注姓名+性別,發(fā)送至郵箱:xcbsqwhcm@126.com。 報名時間:2021年11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1日止。 咨詢電話:0527-80517889 0527-82960369 2.資格審查、初選:報名時間截止后,評委組通過對報名者提供的個人資料、視頻作品進行資格審查、初步篩選,電話告知報名者資格審查、初選結果。通過審查、初選的報名者,按電話通知要求領取準考證,攜帶身份證原件進行考試。沒有通過資格審查、初選的報名者對結果不服的,應在接到電話通知結果后1日內向區(qū)委宣傳部提出陳述申辯,逾期視為無異議,接到陳述申辯后在2個工作日內答復。 3.通過資格審查、初選的報名者,領取準考證時現場繳納報名費100元/人。 4.注意事項:報考者不得偽造證件、弄虛作假,違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部分。筆試、面試成績均為百分制,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實行四舍五入。最終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應聘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有一項低于60分的,取消考試資格。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不指定復習用書;面試形式為新聞出鏡播音、模擬新聞現場出鏡??荚嚦煽儸F場告知考生,并在宿城在線網站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 (三)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偝煽兿嗤?,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另行組織考試確定。 體檢工作由宿城區(qū)委宣傳部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體檢前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時在職但體檢前已辭職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宿城區(qū)委宣傳部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執(zhí)行??疾鞂ο髠€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疾旖Y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五)公示和聘用備案 考察結束后,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宿城在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合格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區(qū)委宣傳部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反映的問題經查實后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如體檢、考察結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被取消體檢、考察、聘用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等)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遞補。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應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huán)節(jié)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guī)(含不誠信)行為,按規(guī)定記入全國統(tǒng)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公告由宿城區(qū)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0517889 0527-82960369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27—82960171 點擊下載>>> 宿城區(qū)委宣傳部 2021年11月22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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