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人|山東青島膠州市護林員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為促進困難群體就業(yè),落實“穩(wěn)就業(yè)、保就業(yè)”工作要求,根據(jù)《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膠州市城鄉(xiāng)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膠政字〔2022〕1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膠州市城鄉(xiāng)公益性崗位擴容 ...

為促進困難群體就業(yè),落實“穩(wěn)就業(yè)、保就業(yè)”工作要求,根據(jù)《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膠州市城鄉(xiāng)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膠政字〔2022〕1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膠州市城鄉(xiāng)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聘用城鄉(xiāng)公益性崗位人員360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用崗位計劃

 

  本次計劃聘用護林員360名,均為鄉(xiāng)村公益性崗位。崗位信息詳見聘用計劃明細表(見附件1)。

 

  二、聘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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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jiān)測幫扶對象),是指鄉(xiāng)村振興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2.農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3.農村大齡人員,是指年齡在45-65周歲的相應人員;

 

 ?。ǘ┮韵虑樾蔚娜藛T不得申請

 

  1.單位就業(yè)、靈活就業(yè)、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

 

  2.享受職工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3.享受扶貧公益崗位補貼的;

 

  4.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聘用崗位條件

 

  1.身體健康,具備從事森林資源保護及其相關工作的身體條件;

 

  2.熱愛、關心林業(yè)事業(yè),愿意承擔森林資源保護等工作;

 

  3.有林業(yè)相關專業(yè)技術知識、法律法規(guī)知識的人員優(yōu)先;

 

  4.有森林資源管護工作經驗的市民優(yōu)先;

 

  5.有強烈森林資源保護意愿的優(yōu)先。

 

  四、聘用崗位職責

 

  1.宣傳森林(山林)防火等方面的政策法規(guī);

 

  2.開展日常管護并做好記錄;

 

  3.防火期內對進入林區(qū)人員進行宣傳引導、勸阻檢查、火種收繳等;

 

  4.及時處理并報告森林(山林)火情、林業(yè)有害生物及破壞森林(山林)資源行為等;

 

  5.熟悉掌握轄區(qū)內的林分現(xiàn)狀、地形地貌及道路、水源等情況;

 

  6.完成林業(yè)等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聘用程序

 

  (一)報名申請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16日—5月19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2.報名地點:各鎮(zhèn)(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報名地址及咨詢電話詳見附件2)

 

  3.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外地戶籍的,另須提供公安部門制發(fā)的居住證)。

 

 ?。ǘ┵Y格審查

 

  各鎮(zhèn)(街道)負責確定申請人人員類別,確定是否具有禁止報名的情形,并審查是否具備聘用崗位條件。

 

 ?。ㄈh員代表評議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用崗單位黨組織安排本單位黨員代表綜合考慮崗位職責、人員類型、申請意愿、個人能力等因素進行民主評議,評議通過后確定擬上崗人員,并報鎮(zhèn)(街道)審批。

 

  (四)公示

 

  各鎮(zhèn)(街道)對擬上崗人員審核無誤后,2個工作日內在“膠州政務網”等平臺公示,用崗單位同步在本單位范圍內張貼布告公示,公示期均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安排崗前培訓、組織上崗。

 

  (五)崗前培訓

 

  經過審批公示后,安排崗前培訓,提升履行崗位的能力,無故不參加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簽訂協(xié)議

 

  經崗前培訓合格的人員,設置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對上崗人員是否滿足崗位條件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簽訂勞務協(xié)議。

 

  六、補貼標準

 

  鄉(xiāng)村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以我市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shù),依據(jù)崗位類型、勞動時間等因素確定,每人每月崗位補貼標準為900元。

 

  七、其他事項

 

  1.公開聘用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并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查實后,取消違反紀律的申請人聘用資格;對違反紀律的相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2.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3.資格審查貫穿安置工作始終,審核發(fā)現(xiàn)申請人不符合安置條件的,自行終止安置程序。

 

  4.其他事宜按照《膠州市城鄉(xiāng)公益性崗位開發(fā)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執(zhí)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護林員聘用計劃明細表.pdf

 

  附件2:各鎮(zhèn)(街道)報名地址及咨詢電話(2).pdf

 

  膠州市城鄉(xiāng)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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