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邵陽新寧縣城區(qū)部分學校公開選聘教師58名公告
新寧縣2017年城區(qū)部分學校公開選聘編內教師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在全縣編內教師中公開選聘教師58名,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編內進人,按崗聘用。 二、選聘計劃 (一)職高計算機專業(yè)教師1人 (二)初中教師24人
(三)小學教師31人
(四)縣特教學校特殊教育專業(yè)教師2人。 三、選聘對象及條件 1.選聘對象。農村服務期滿(本科層次公費師范生不少于8年,村小定點教師不得少于當年招聘公告明確的最低年限,其他人員不少于5年)的本縣在編在崗國家公辦教師。 2.選聘條件 (1)學歷要求:報考小學教師職位者須具有國家承認的??萍耙陨蠈哟螌W歷。報考中學(含職高)教師職位者,35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35歲以上人員須具有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 (2)專業(yè)要求:報考英語、音樂、體育、特殊教育教師職位的必須對應學歷證專業(yè),信息技術專業(yè)和計算機專業(yè)可以互為對應,小學教育、初等教育或科學教育專業(yè)可以報考小學學段中的語文、數學教師職位。報考其他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或畢業(yè)證所標明專業(yè)須與所報考職位專業(yè)對應。 (3)教師資格證達標:具有相應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只有幼師證的不得報考中小學教師)。 (4)報考語文教師職位的須取得二甲及以上等級普通話證書。 (5)文字學科任教教師,擔任班主任(或輔導員、團委書記、教導主任、政教主任等從事學生管理工作的崗位)工作不得少于2學年。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且在影響期內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參考。 (2)從事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發(fā)生過造成嚴重影響的責任事故的,不得參考。 (3)近3學年內(2014年底以后)評聘為一級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不得參考。 (4)未經所在學校同意的不得參考。 3.其它事項:低學段學校教師(以組織人事關系所在學校為準)可以報考高學段學校,但高學段學校教師不得報考低學段學校。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14日—2017年8月16日。 2.報名地點:縣教育科技局七樓可視會議室 3.報名時必須提供的證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報考語文教師職位的還須出具普通話證及其復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1寸相片2張; (3)報考承諾書(在報名登記表里); (4)近5年內班主任工作、教學質量獲獎證書及其復印件。 (5)同意報考證明書?,F(xiàn)組織人事所在單位(縣屬學?;蜞l(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校長簽字同意的報考的證明書(內容包括農村工作時間、班主任工作時間、一級或高級教師評聘時間和同意報考意見)。 4.其它事項:(1)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同學段同學科為同一職位,如初中語文),同一職位包括多所學校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由入圍考生自主選擇工作單位。(2)本次選聘教師計劃和報考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2,否則按比例核減相應計劃。但金石中學足球專業(yè)教師、特教學校特教專業(yè)教師、解放小學器樂專業(yè)教師因專業(yè)特殊,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則按照比選辦法進行。 (二)考試 1.領取準考證時間:2017年8月20日上午。地點:教育科技局政工股。 2.本次公開選聘教師只設置專業(yè)筆試。 3.筆試科目:所報考職位對應的學科 4.筆試內容:所報學科專業(yè)知識,具體如下: (1)初中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本學科初中教材內容及相關專業(yè)知識60%,本學科高中教材內容及相關專業(yè)知識40%。難度適中。 (2)小學語文、數學、英語:本學科小學教材內容及相關專業(yè)知識60%、初中教材內容及相關專業(yè)知識40%。難度適中。 (3)音樂、體育、計算機、特教專業(yè):本學科中小學教材內容及相關專業(yè)知識。難度適中。 5.筆試時間:2017年8月21日上午9:30—11:30。筆試地點及具體要求見準考證。 (三)資格復審、考核 1.根據新政辦發(fā)〔2016〕53號文件規(guī)定,近三年內取得縣級教育質量評價一等獎的,參加同學段同學科教師選聘,在筆試成績基礎上加10分。 2. 按總分(筆試成績+教育質量獎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入圍人員。如總分相同,則學歷高者優(yōu)先;如最高學歷相同,則第一學歷高者優(yōu)先;如第一學歷相同,則教齡長者優(yōu)先;如教齡相同,則職稱高者優(yōu)先。 3.對擬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同時考核其現(xiàn)實表現(xiàn)。 (四)確定初選人員 1.按照資格復審結論確定初選人員; 2.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按照上述辦法確定遞補人員。 3.初選人員名單在教育科技局公布欄公示3天。 (五)確定正式選聘人員,辦理異動手續(xù) 五、其他 1.縣一中面向本系統(tǒng)選聘4名公辦教師,在教科局核定選聘職數、設立選聘崗位對象基本條件、審核選聘方案、政工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的基礎上,由學校另行組織選聘。 2.本次選聘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全程監(jiān)督。 3.本公告由新寧縣教育科技局負責解釋。 新寧縣教育科技局 2017年8月7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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