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國資辦關于開展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市國資監(jiān)管隊伍建設,優(yōu)化人員配置,促進我市國資國企高質量發(fā)展,經(jīng)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擬公開選調崗位共4個,其中國資辦機關公務員(崗位一)1名,下屬事業(yè)單位人員(崗位二)3名。具體崗位、人數(shù)及相關要求如下:
二、選調范圍 辦機關公務員(崗位一)面向永康市各鎮(zhèn)(街道、區(qū))、市機關各部門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下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二)面向永康市范圍內已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思想政治素質好,理想信念堅定,忠誠于黨的事業(y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熱愛國資國企工作,工作事業(yè)心、責任感強,敢于擔當負責;組織紀律觀念強,模范遵守黨的紀律和規(guī)矩,能在各方面發(fā)揮表率作用;作風優(yōu)良、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2. 在現(xiàn)單位工作滿2年(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其中新錄用的鎮(zhèn)(街道、區(qū))工作人員須達到最低服務年限(5年),其他特殊人員(如委托培養(yǎng)、定向培養(yǎng)、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等限制性條件的)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 除試用期外歷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因錄用試用期等正常因素未參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 4.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 受過刑事處罰的; 2. 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或處分期未滿或者期滿但仍影響使用的; 3.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 按有關規(guī)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條件的; 5.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不宜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根據(j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個人報名、綜合比選、擇優(yōu)選調等程序實施。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 符合條件的人選到市國資辦黨建人事科報名。 報名時間:2022年9月1日至9月12日; 報名地點:永康市國資辦7719室(五金北路277號五金城集團大樓7樓),聯(lián)系電話:87178764/763362,聯(lián)系人:劉蔚; 報名時需攜帶材料:《永康市國資辦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2張。 (二)資格審查 根據(jù)選調條件,對報名對象的基本條件和資格進行審核。經(jīng)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shù)不足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選調名額。資格審核工作貫穿整個選調過程。報考人員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綜合比選 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四)組織考察 專項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xiàn)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五)研究決定 由市國資辦研究決定擬選調對象。如無合適人選的,可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名額。 五、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市國資辦組織實施,由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三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監(jiān)督。 永康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 2022年8月31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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