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保護區(qū)國家級公益林管護隊伍建設,提高森林資源管理工作水平,現(xiàn)根據(jù)資源管護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國家級公益林管護人員4名,具體招聘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愛崗敬業(yè),服從單位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職業(yè)素養(yǎng)和履行崗位職責所必要的專業(yè)知識。 2.35周歲及以下,大專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體貌端正。 3.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yè)要求和其他條件(見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參加本次招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立案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考; 2.因嚴重違反紀律、規(guī)章制度被單位開除、辭退或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3.個人征信體系顯示不良或者信用指數(shù)不達標的; 4.其他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 三、招聘崗位、職數(shù)及具體要求(見附件1) 四、人員待遇 1、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個月)發(fā)放臨時聘用人員工資(3000元),試用期滿確定聘用的按照工作崗位不同發(fā)放4800元-5200元(含五險一金)工資。 2、正式聘用后繳納五險,聘用期滿六個月后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實施步驟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聘用等程序和步驟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現(xiàn)場報名請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原件,個人簡歷,《新疆巴爾魯克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局公開招聘國家級公益林管護人員報名表》(附件2)自行打印填寫完整后交至新疆巴爾魯克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局資源科。 2.報名時間:2023年2月8日10:00至 2023年2月15日19:00。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確保填寫的報名信息真實、準確、有效。報考人員提供的報考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由個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資格審查:按照報名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填報的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報名截止日起2天內(nèi)未接到電話通知筆試者,即為初審未通過,不再予以電話通知,審查材料不予退回。 (二)筆試 1.筆試時間:筆試時間與地點詳見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筆試內(nèi)容:筆試內(nèi)容主要為時事政治及公共基礎知識等相關知識,滿分100分。 (三)面試 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應在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持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到面試地點報到,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結束后,被錄用者將電話予以通知。 (四)體檢 體檢由相關有資質醫(yī)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由相關部門對其進行聯(lián)合政治審查,經(jīng)審查合格者,方可進入公示環(huán)節(jié)。對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名額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六)辦理聘用手續(xù) 1、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應聘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報到,逾期不報到視為自動放棄。 3、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首次聘期1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0901—7699933 0901-7699980 附件: 附件1:保護區(qū)公開招聘公益林管護人員崗位及職數(shù)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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