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如皋市公開招聘鎮(zhèn)(街)合同制輔助執(zhí)法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jīng)市政府批準,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如皋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如皋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城管局)審核,面向全市公開招聘合同制輔助執(zhí)法人員30名,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自愿報名、公開招考、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具體的招考人數(shù)、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23年如皋市公開招聘鎮(zhèn)(街)合同制輔助執(zhí)法人員崗位簡介表》(見附件)。崗位簡介表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如皋市人社局網(wǎng)頁(www.rugao.gov.cn/rgsrsj/xxgk/xxgk.html下同)、城管局網(wǎng)頁(www.rugao.gov.cn/rgscgj/xxgknb/xxgknb.html)公告公示欄公告。 三、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品行端正,熱愛城管工作,具有較好的語言表達及溝通能力; 2.身體健康,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和年齡條件; 3.具備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尚未排除紀律處分或者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行政拘留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曾被其他單位辭退或開除的人員; (4)涉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機關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5)個人征信存在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 (6)其他不適宜從事城管輔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程序 報名、照片上傳和網(wǎng)上資格初審,均通過報名系統(tǒng)進行。 1.報名網(wǎng)址。如皋市人事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http://rgrsks.rugao.gov.cn:81) 2.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3年6月6日09:00~6月9日16:00。 3.網(wǎng)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23年6月6日09:00~6月10日16:00。 資格初審負責單位為招聘單位,依據(jù)應聘人員通過報名系統(tǒng)提交的報名信息資料,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初審負責單位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義的,應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并要求應聘人員完善補充,也可要求應聘人員提交有關佐證材料。報名時間截止后或資格初審通過后,均不得更改報名信息。資格初審通過的,資格初審負責單位應及時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資料,供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復審確認時核對。 4.信息查詢。應聘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從報名系統(tǒng)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即為報名成功。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聯(lián)系電話:18061098851(城管局),13584745083(長江鎮(zhèn)),15262778857(白蒲鎮(zhèn)),18912865085(石莊鎮(zhèn)),13773804178(搬經(jīng)鎮(zhèn))。 5.招聘崗位變更和改報名。報名結束后,報名成功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達到1: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如皋市人社局網(wǎng)頁、城管局網(wǎng)頁公告公示欄公告。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3年6月12日9:00-12:00登陸報名網(wǎng)站,改報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注意事項 1.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并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所填信息應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保持一致),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準確、有效。 2.應聘人員照片上傳應為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100KB)。 3.應聘人員本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并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一致。 4.應聘人員網(wǎng)上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等,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被取消資格的應聘人員,可以向作出決定的部門進行陳述、申辯。 5.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三)體能測試 報名成功人員聽通知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如下: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考試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組織實施。 (1)筆試。體能測試合格者聽通知在網(wǎng)上繳納筆試費用,通過報名系統(tǒng)繳納筆試費 100 元/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成功繳費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資格。已繳費人員根據(jù)通知要求登錄如皋人事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責任自負。打印中如遇有問題,請與如皋市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解決。聯(lián)系電話:0513-87650432。 筆試方式為閉卷考試,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占70%,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guī)占30%。合格線由市人社局、市城管局會同各招聘單位研究確定??忌鷧⒓庸P試時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 (2)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名單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城管局網(wǎng)頁公告欄公布,同時公布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3)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shù)的1:2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達不到比例的,按實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考生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和有關材料(戶口本、房產證或結婚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進行,被委托人另須出示其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和有委托人簽字的委托書一份。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書》,收取面試費100元。 經(jīng)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市人社局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復審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lián)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4)面試:參加面試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重點考察應試者的計劃決策、組織協(xié)調、應變創(chuàng)新、業(yè)務能力及綜合能力等。面試成績當場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線。 (5)總成績。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分為100分(保留兩位小數(shù),四舍五入)。總成績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城管局網(wǎng)頁公告欄公布,同時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在前。下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若因體檢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時,則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體檢費用按實收取,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城管局會同各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對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業(yè)績等。若有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則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如皋人社局網(wǎng)頁、城管局網(wǎng)頁通知公告欄公示五天。公示結果無異議的,辦理錄用手續(xù)。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2)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3)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錄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五、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白蒲鎮(zhèn)、石莊鎮(zhèn)、搬經(jīng)鎮(zhèn)招聘人員性質為合同制性質。試用期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后被正式聘用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實施人員規(guī)范管理,嚴格考核,并報市人社局事管科確認備案。 長江鎮(zhèn)招聘人員為勞務派遣性質,與如皋市富港商務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實施人員規(guī)范管理,并報市人社局事管科確認備案。 擬聘用人員已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 2.待遇和保障按《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嚴肅財經(jīng)紀律健全完善相關管理制度(辦法)的通知》(皋辦〔2015〕61號)中“如皋市市、鎮(zhèn)(區(qū)、街道)機關及事業(yè)單位使用勞動合同制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及《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yè)單位勞動合同制人員管理的通知》(皋辦〔2017〕12號)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市城管局、市人社局會同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七、實施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由市城管局、市人社局會同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jù),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報考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3- 87316160。 如皋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關于我們|王才網(wǎng) ( 晉ICP備11000463號-10 )
GMT+8, 2025-2-7 21:58 , Processed in 0.046769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來科技】【 www.weke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