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zhèn)平縣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第6號令)、《河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豫人社〔2015〕55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號)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51名,公告如下: 招聘計劃 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51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鎮(zhèn)平縣2023年招才引智擬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
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前,報考者要仔細閱讀《鎮(zhèn)平縣2023年“招才引智”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號公告》,提交的報考申請信息應當全面、真實、準確、有效。報考者誤報、報錯職位或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信息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網絡報名 網絡報名時間 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0月30日下午5:00。筆試繳費時間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下午5:00,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初審 考生網上報名需全面了解職位要求,切實對照報名條件,自行判斷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理性、慎重選擇報考職位。資格初審主要審查報考者填報的信息是否齊全、格式是否正確,暫不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核查。請考生及時關注報名信息審核結果,考生需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審核結果查詢。資格初審結果為“不合格”的報名人員,取消其應聘資格。報名資格審核時間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中午11:00。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 現場確認及要求 筆試前,報考者須進行現場確認。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考生,不能參加筆試。未按要求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現場確認時間、現場確認地點見公告通知。 筆試 面試 公示與聘用 對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有關人事手續(xù)。新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同時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到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報名者凡在規(guī)定的時間未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注:請在工作日、工作時間段內撥打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注:鎮(zhèn)平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試,不指定任何參考書籍,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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