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開招錄編外聘用制綜合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救援隊員19名(含無人機操作員2人,救援車輛駕駛員5人)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3.18周歲至35周歲(1989年1月1日(含)之后至2006年1月1日前出生),男性19人。4.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紋身,無色盲、無散光、裸眼視力不低于4.8;5.大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或從事過專職消防員可放寬至高中學歷;8.救援車輛駕駛員需要有A2、B2駕駛證(退伍汽車兵駕駛員優(yōu)先);8.曾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辭退或開除學籍、軍籍的;9.有道德敗壞、參與賭博、偷竊、吸毒等不良行為的;11.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不得招聘的人員。1.綜合應急救援人員招錄采取: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政審--體檢--公示--聘用的程序。本招聘公告在華恩人力資源服務(鞍山)有限公司公眾號及專用微信群等發(fā)布。(一)報名起至時間: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5日17:00截止(周六、周日休息)。 (二)報名辦法: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繳納考務費,應急救援隊崗位150元,報名后未參加任何考試退回考務費(全額無息退款)。1.岫巖縣岫玉大街華恩人力資源服務(鞍山)有限公司(審計局正對面);報名咨詢電話:15242885757(微信同步)。(四)現場報名時需提交下列證件材料:報名者攜帶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本人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張,個人信用報告原件、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或電子件打印。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考生填報的信息及遞交的材料、證件應真實有效,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出,取消應聘資格。已參加工作的考生須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任何糾紛由考生自負。報考綜合應急救援人員需參加筆試,測試內容:國家應急救援政策理論,應急救援知識,安全生產法,國家政策法規(guī)等。報考綜合應急救援人員必須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設為3000米、跳繩、仰臥起坐、俯臥撐,具體評分標準見附件一。請考生著運動裝和運動鞋參加體能測試,考生在參加體能測試前要客觀評估身心狀況能否適應測試強度。自愿參加即視為自我評估能夠適應體能測試強度,出現一切健康問題和意外事故均由本人承擔后果。在體能測試前請考生自行做好熱身準備活動,避免測試過程中出現受傷等情況。1.報名綜合應急救援人員的考生參加體能測試合格者可參加面試,面試內容包括心理測試、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與舉止儀表。1.綜合應急救援人員實行筆試、體能測試、面試成績權重計分法。筆試成績的權重比例為30%,體能測試的權重比例為40%,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為30%,即: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30%+體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7.綜合應急救援人員體能測試成績前10名、退伍汽車兵駕駛員,總成績加5分。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數1:1比例進行政審。進入政審的人員,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征信等證明材料。并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復查。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產生的空缺,按報考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進行遞補。3.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同時進行吸食毒品尿液檢驗(簡稱尿毒檢)、如有高血壓、心臟病、傳染疾病、血液疾病等不適合工作的人員取消錄用資格,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2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查結果為準。4.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招錄空缺,按報考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進行遞補,原則上遞補不超過二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有問題并查有實據者不予聘用。應聘以上崗位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內違反單位規(guī)章制度、不服從安排、沒有工作責任心、工作能力不強、出現違法違紀行為的,勞務派遣公司隨時終止用人合同。1.考試實行回避制度,招錄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相關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存在回避關系的,應當回避。1.根據應急綜合救援工作的特點和崗位性質,應急綜合救援隊員實行24小時執(zhí)勤備戰(zhàn)工作制度,實行輪休制度,有特殊事宜另行安排。執(zhí)勤備戰(zhàn)工作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條令條例和規(guī)章制度以及合同的約定。綜合應急救援人員:應發(fā)工資3000元/月,單位繳納五險,個人保險部分個人扣除,實發(fā)工資2600元/月(不含大病險),如遇政策調整按規(guī)定執(zhí)行。1.考生自報名至聘用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因所留聯系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2.在招聘期間,考生如不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和辦理有關手續(xù)等,將被視為自動棄權本次報名。3.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華恩人力資源服務(鞍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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