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是集質量與標準化科研、應用和服務于一體的公益性科研機構,直屬上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根據(jù)《上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guī)〔2019〕1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職數(shù)和崗位說明 招聘崗位職數(shù)共10個(見下表):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需同時滿足共性條件和崗位條件,方可報名。 1. 共性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能力、技能條件; ?。?)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具有很強的工作責任心、協(xié)作和開拓精神;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7)工作年限以繳納社保時間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日期; (8)外省市戶籍人員(應屆畢業(yè)生除外),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1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高級專業(yè)技術人員或緊缺急需人員可不受居住證滿1年的限制; ?。?)留學回國人員,需取得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 ?。?0)應屆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31日。 2. 崗位條件(見下表)
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受理: ?。?)被刑事處罰的; ?。?)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被開除公職的;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 ?。?)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辦法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按照資格審查(至少包括初審、階段審查和復審)、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進行公開招聘工作。 院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程序的應聘人員發(fā)放電子郵件通知。未進入下一程序的,招聘程序終止,不再另行通知。 ?。ㄒ唬﹫竺?/p> 1. 每位應聘人員只限填報一個崗位,將以下材料全部形成一個壓縮文件夾后投遞招聘郵箱,招聘郵箱地址:zhaopin@cnsis.org.cn。郵件標題注明應聘崗位和姓名,材料注明具體名稱。 ?。?)《應聘崗位申請表》(見附件,需提供申請表word版本、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 (2)身份證(正反兩面)、上海市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或戶籍證明、上海市居住證等電子版; ?。?)學歷證明、外語證明、職稱證明、其他資格證明等電子版; ?。?)工作經(jīng)歷證明(如勞動合同、招退工證明、社保繳納證明等)電子版; (5)科研項目、科技報告等電子版; (6)所著文章、作品、新媒體推送等電子版;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材料(如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畢業(yè)論文、項目課題等)電子版; ?。?)其他相關材料(如學校成績單、獲獎證明等)電子版。 2. 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應聘人員應依據(jù)公布的崗位說明和招聘條件,如實填寫《應聘崗位申請表》,同時仔細閱讀承諾,并對提交個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非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招聘程序終止,不再另行通知。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第35號令)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止。 (二)初審 1. 院根據(jù)收到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 2. 未進行承諾,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齊導致無法進行初審的,均視為報名無效。 3. 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進入筆試程序。 ?。ㄈ┕P試 1. 筆試內容包括質量與標準化基礎知識、崗位專業(yè)知識和能力、外語以及綜合應用能力等。 2. 筆試時,應聘人員需對《應聘崗位申請表》中的“承諾”進行書面簽名確認。 3. 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為筆試的平均分數(shù)。 4. 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階段審查程序。 ?。ㄋ模╇A段審查 1. 應聘人員按照通知要求,攜帶有關原件材料參加,配合開展報名材料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的階段審查。 2. 必要時,院可對應聘人員進行背景調查。 3. 階段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按照崗位職數(shù)1:3比例,進入面試程序。 ?。ㄎ澹┟嬖?/p> 1. 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為60分。 2. 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以上的,按照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比例為4:6,相加計算總成績。 3. 面試合格的應聘人員,根據(jù)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職數(shù),進入體檢程序。 ?。┥眢w檢查 1.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統(tǒng)一組織應聘人員到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結果以醫(yī)療機構出具報告為準。 2.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七)考察 1.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考察主要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以及資格審查的復審。 2. 考察通過的應聘人員,進入公示程序。 ?。ò耍┢渌?/p> 應聘人員因體檢、考察未通過,或因本人原因放棄應聘的,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總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依次遞補參加體檢、考察。 ?。ň牛M聘用人員的公示和確定 對擬聘用人員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的,經(jīng)主管部門審核,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jù)查實結果,報主管部門確定是否聘用。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jīng)聘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王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21-54045163 監(jiān)督電話:021-54046289 聯(lián)系時間:工作日8:30~16:30 上海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 202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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