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陽縣2024年機關事業(yè)單位實施“鳳還巢”人才回歸工程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人才隊伍建設和人才服務工作,優(yōu)化人才隊伍結構,全面深化“人才強縣”戰(zhàn)略,充分激發(fā)在外人才服務鳳陽發(fā)展的熱情和活力,引導和推動人才回歸,根據《“鳳還巢”人才回歸工程實施辦法(試行)》(鳳辦字〔2023〕81號)和《鳳陽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管理辦法(試行)》(鳳辦〔2022〕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決定開展2024年“鳳還巢”人才回歸工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象 鳳陽籍人員及近親屬、非鳳陽籍在鳳工作人員近親屬。 二、具體條件 (一)擬調入人員應同時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安徽省內在編公務員、參公人員; 2.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3.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或合格(含試用期不定等次)及以上等次; 4.年齡在35周歲(1988年6月及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應學位及以上學歷(其中符合調入學校、幼兒園等單位的人員須具有國家承認的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符合調入醫(yī)療機構、疾控中心、婦計中心等人員須具備高等院校衛(wèi)生類專業(y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工作勤勉奮進、踏實敬業(yè),無違紀違法及其他不良記錄;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擬調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調入: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試用期未滿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評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或不定等次(試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流程 (一)提交申請材料 1.“鳳還巢”人才回歸工程申請表(見附件1),需由調出地相關部門蓋章同意;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學位證、專業(yè)技術職稱、個人自薦、現實表現材料(需單位蓋章)、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需單位蓋章)、當地主管部門出具的無違紀違法等相關證明材料。 相關材料于2024年7月18日前提交至鳳陽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鳳陽縣政務中心綜合樓錦繡410室);聯系人:杭志芊、方政;聯系電話:0550-6730683。 (二)資格審查 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及其他相關材料進行審核。 (三)組織考察 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會同有關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檔案審查、資格考察、組織體檢。對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調入資格,擬調入人員應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四)調入單位 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結合報名人員情況、各單位用人需求、崗位和編制空缺情況開展綜合分析,研究確定擬調入單位。擬調入人員原則上對等安排。 (五)調動入職 考察及體檢合格人員報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縣委編委會議研究同意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 四、組織管理 1.“鳳還巢”人才回歸工程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實施; 2.擬調入人員調入后原則上按原職級(崗位)享受工資待遇,職級晉升、職稱評定等按現行干部人事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3.本公告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共鳳陽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6月3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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