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關所屬事業(yè)單位2024年計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廈門海關技術中心是廈門海關所屬事業(yè)單位,主要承擔各類實驗室檢測鑒定、化驗工作,承擔政府購買服務、司法鑒定、社會委托的檢驗鑒定,開展科研與技術開發(fā)、服務。 廈門國際旅行衛(wèi)生保健中心(廈門海關口岸門診部)是廈門海關所屬事業(yè)單位,主要承擔出入境人員傳染病監(jiān)測與健康體檢、預防接種、國際旅行衛(wèi)生保健咨詢、醫(yī)療保健門診,為衛(wèi)生檢疫技術科研開發(fā)提供技術指導與技術服務等。 泉州海關綜合技術服務中心是廈門海關所屬事業(yè)單位,主要承擔實驗室檢測檢疫鑒定、傳染病監(jiān)測與健康體檢、旅行預防接種、后勤保障服務等工作。 漳州海關綜合技術服務中心是廈門海關所屬事業(yè)單位,主要承擔實驗室檢測檢疫鑒定、傳染病監(jiān)測與健康體檢、旅行預防接種、后勤保障服務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8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廈門海關所屬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附件)。 三、招聘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公職的人員; 3.刑罰尚未執(zhí)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 4.曾受黨紀、政務處分的,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被辭退未滿5年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9.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10.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 11.未達到與機關事業(yè)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12.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受聘人員為事業(yè)編制人員,薪酬待遇按照國家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報考程序 (一)考試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3日10:00至7月17日17:00。 2.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使用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廈門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請報考者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如實、準確填寫個人信息,按系統(tǒng)要求提交個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jpg格式,規(guī)格200K以下)。 (二)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者請于2024年7月3日10:00至7月18日15: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請于2024年7月29日10:00起自行登錄“報名系統(tǒng)”上網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 (一)廈門海關技術中心食品檢測崗、商品檢測崗、動物檢疫檢測崗。 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進行。報考者經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合格后進入直接考核環(huán)節(jié)。 資格復審和直接考核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直接考核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綜合成績?yōu)橹苯涌己顺煽儭?/p> (二)其他崗位。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為2024年8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題型為客觀題。 具體時間和要求詳見準考證及廈門海關互聯(lián)網門戶網站通知。 筆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面試。 (1)面試對象。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2)資格復審。面試前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無故缺席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3.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由廈門海關統(tǒng)一組織實施。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對象。 對于綜合成績相同者,按以下順序確定名次排列: (一)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 (二)若筆試、面試(或直接考核)成績相同,組織重新進行面試(或直接考核),取重新面試(或直接考核)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公示及聘用 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在廈門海關互聯(lián)網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接收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 (三)報考條件中相關年限的計算、資格取得時間等,均指計算截至2024年7月。2024屆畢業(yè)生和持國(境)外學歷(位)者在資格復審時需提交或書面承諾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相應學歷(位)證書及其認證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 (四)考生應及時關注廈門海關互聯(lián)網門戶網站(網址:http://xiamen.customs.gov.cn)發(fā)布的相關公告通知,因個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任何環(huán)節(jié)的,自行承擔相關后果。 (五)考生提供的電話等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招聘政策、招聘條件等問題可在工作日上班時間咨詢廈門海關人事處(0592-2355900);網絡技術問題,可在工作日上班時間咨詢網站技術人員(0592-5359692)。 (七)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以任何形式組織考前培訓。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廈門海關負責解釋。 附件:廈門海關所屬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jpg 廈門海關 2024年7月2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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