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湄潭縣委辦公室關于所屬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中共湄潭縣委辦公室隊伍建設,充實人員力量,結合工作需要和編制空缺情況,按事業(yè)單位選調人員有關規(guī)定,結合實際,經中共湄潭縣委辦公室主任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選調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數(shù)量?? 選調縣機要保密技術檢查中心工作人員1名(事業(yè)管理崗),縣農村改革試驗工作中心人員2名(事業(yè)管理崗)。 二、選調原則及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和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勇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采取測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選調范圍 本次選調面向本縣的鎮(zhèn)(街道)、縣直部門事業(yè)單位人員。 四、選調條件 (一)被選調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勞,有較強的文字功底,領導好評,群眾公認;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縣直部門事業(yè)單位報考人員須滿試用期,鎮(zhèn)(街道)報考人員須滿3年服務期(含試用期),以上人員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4.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涉及年齡、服務年限等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7月25日。 (二)不得選調的情況 1.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以及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2.新聘用到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后在鎮(zhèn)(街道)服務未滿3年的,調動后在現(xiàn)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 3.所在單位或具備干部管理權限單位不同意參加選調的; 4.縣委管理的干部; 5.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調動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選調程序與辦法 按照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的原則,公開選調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核、考試、考察、體檢、公示、跟崗學習、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23日-7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湄潭縣行政中心A區(qū)4樓縣委辦公室。聯(lián)系人:朱瑩(18208478115)。 3.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收取報名費。 4.提交資料:《中共湄潭縣委辦公室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復印件1份,個人干部身份證明材料(事業(yè)人員聘用審批表)復印件1份。 報考者須對本人所提供的各類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者,取消測試資格,報名材料不退還。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始終,由縣委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通報初審結果。 (三)測試 1.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崗位報考人數(shù)不足10人的,不筆試,直接面試;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shù)大于或等于10人的,進行筆試,按選調計劃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筆試重點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為閉卷考試,分值為100分。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綜合能力。 報考者的總成績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與選調計劃人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同一崗位末位并列的,一并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敬業(yè)精神、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對照考察對象檔案、相關信息和材料進行復查,對資格復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考察對象自動放棄入圍考核資格的,必須在考察前一天向考核組提交由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 (五)體檢 考察對象均需進行體檢,體檢在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察對象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的,不列為考察人選。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 縣委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考察情況綜合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擬選調人選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查實不影響選調的,按程序進行跟崗。 (七)跟崗學習 考察合格者選調到縣委辦跟班試崗學習3個月。跟崗學習期間,其本人、組織關系不變,工資福利由原單位發(fā)放。 (八)辦理調入手續(xù) 學習期滿,結合學習期表現(xiàn),經縣委辦主任辦公會研究,符合調動條件人員按程序辦理調入手續(xù)。 六、紀律監(jiān)督 公開選調工作在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一紀檢監(jiān)察組的監(jiān)督下進行,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并視其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 本次公開選調未盡事宜,由縣委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聯(lián)系人:朱瑩??聯(lián)系電話:0851-24255866。 附件:中共湄潭縣委辦公室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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