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武漢東西湖區(qū)民政局招聘公告
2017年武漢東西湖區(qū)民政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東西湖區(qū)民政局黨組會議研究,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購買服務用工人員7名。根據《區(qū)委辦公室、區(qū)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規(guī)范行政事業(yè)單位購買服務用工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東辦文[2016]20號)、區(qū)人社局、區(qū)編辦、區(qū)財政局《關于行政事業(yè)單位購買服務用工具體操作事項的通知》(東人社[2016]27號)精神,為嚴把人員入口關,體現(xiàn)“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現(xiàn)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東西湖區(qū)民政局及所屬二級事業(yè)單位業(yè)務崗位工作人員7名。其中: (一)社會事務科輔助工作人員1名; (二)基層政權科輔助工作人員1名; (三)優(yōu)撫安置科輔助工作人員1名; (四)婚姻登記處業(yè)務經辦輔助工作人員1名; (五)公墓服務中心輔助工作人員1名;(六)救助管理站輔助工作人員2名。 具體詳見崗位計劃表。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思想素質好,擁護黨的領導,認真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3、熱愛民政工作,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勞; 4、具備較強的文字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協(xié)調能力,善于溝通,服從工作崗位安排; 5、身體健康。 (二)報名資格條件 1、社會事務科、基層政權科、優(yōu)撫安置科、婚姻登記處的4個輔助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公墓服務中心、救助管理站的3個輔助崗位需具有??萍耙陨蠈W歷;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公墓服務中心輔助崗位因崗位特殊,限男性報名;其他崗位,性別不限。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東西湖區(qū)民政局委托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實施,具體招聘程序如下: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由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東西湖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網”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受理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2日——1月4日下午5:30止。 2、報名地點:武漢誠諧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東吳大道744號,西郊公園斜對面) 3、咨詢電話:83219125;83391962 4、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資料:身份證、畢業(yè)證(需提供學信網查詢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崗位條件所需的相關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應聘者本人應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格,并對所填寫內容及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 5、資格審查。由武漢誠諧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yōu)通知參加面試。 6、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若達不到1 : 3比例的,報經區(qū)人社局公共就業(yè)和人才服務機構批準,可適當放寬比例限制,但不得低于1 : 2。 三)筆試 1、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法律知識和與招考崗位相關知識等。 2、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遲到半小時后不得進入考場。 3、考場由武漢誠諧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安排,提供試卷,組織監(jiān)考人員、評分人員。筆試采用考用一致原則,考核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yè)知識及公共知識。 (四)面試 1、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筆試成績的高低,對報考比例達到或超過1 : 3的崗位,按1 : 3確定面試人員;對報考比例1 : 2的崗位,按1 : 2確定面試人員。由武漢誠諧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在網上公布或電話方式通知面試人員,如出現(xiàn)面試人員缺考將視同自動放棄。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問題能力、實踐能力、心理素質等。 3、面試考官由5人組成,由用工單位及具有考官資格的人員組成。 4、面試評分:實行5人考官組,取5名考官的平均分; 5、面試考場設立考官席、考生席、計時席、計分席、監(jiān)督席。面試考場與候考室、候分室分開設置。面試成績須經監(jiān)督人員簽名確認。 (五)綜合成績計算 按筆試與面試4:6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即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成績。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六)體檢 1、考試結束后,依據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 序,按照計劃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2、體檢委托相關醫(yī)院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規(guī)定項目,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七)公示 按照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綜合成績排名順序,體檢合格者按1 : 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若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如筆試成績、綜合成績均相同的,采取加試筆試方式確定。如在指定報到上崗時間,個人放棄或不服從組織安排未報到上崗,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可在此次招聘通過面試人員中征集志愿,依據綜合成績高低補足崗位空缺。對體檢不合格或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經查實的,取消擬聘資格,并從該崗位應聘人員中依次遞補;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提供健康證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東西湖區(qū)民政局按照有關規(guī)定為聘用人員辦理購買服務用工崗位認定手續(xù)。聘用人員實行人力資源代理服務,并按東辦文[2016]20號文件規(guī)定與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區(qū)購買服務用工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新聘人員試用期2個月,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內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附:《東西湖區(qū)民政局公開招聘購買服務人員崗位計劃表》 東西湖區(qū)民政局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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