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張家界桑植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事業(yè)單位選調公告
2018年張家界桑植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事業(yè)單位選調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文體廣電事業(yè)建設,優(yōu)化人才隊伍結構,充實工作力量,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經(jīng)縣編辦、人社部門審核,報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鄉(xiāng)鎮(zhèn)綜合文化站公開選調1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貫徹“公平、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選調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徇私舞弊。 二、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桑植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組織實施,縣編辦、人社部門全程參與指導,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三、選調計劃 2018年桑植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事業(yè)單位計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名,具體選調計劃、選調職位、報考要求見《桑植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與職位條件表》(附件1)。報考職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本次選調相關事宜可以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wǎng)站查詢: 桑植縣公眾信息網(wǎng)(http://sangzhi.zjj.gov.cn/c2530/); 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sangzhi.zjj.gov.cn/c3824/)。 四、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能自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忠于職守、愛崗敬業(yè); 4、近三年以來年度考核均在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工作人員; 4、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考辦法 本次選調采取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2日至4月4日 2.報名電話:0744-6250188 聯(lián)系人:鐘花仙 吳光輝 3.報名地點:桑植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辦公室(賀龍體育館院內) 4.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須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證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報名時提交的各種證件、資料及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考生提供的資格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考生偽造學歷證書及其他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5.報名流程:考生現(xiàn)場領取《桑植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黑色鋼筆書寫)→粘貼個人照片(準備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證件照2張,其中一張粘貼于報名表“相片”處,另一張背面寫上報名號和姓名后上交報名工作人員)→持填寫個人信息并粘貼好照片的報名表及報考職位要求中需提交的證件資料,到報名工作人員處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初審的工作人員在報名表意見欄簽字確認、收取報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報名成功。 6.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時,須當場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調動時資格終審,并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不合格,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復審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資格終審不合格,不予調動。 7.領取準考證 領取時間:2018年4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領取地點:桑植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辦公室 六、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本次選調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試卷總分100分,時量120分鐘。
2.時間:2018年4月14日 3.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為準,考生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報名人數(shù)與選調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3:1比例的,取消選調計劃并公告。 (二)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參加考試人數(shù)與計劃選調人數(shù)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
結構化面試工作,由縣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明確放棄面試資格(以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書面申請為準)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三)成績合成 考試綜合成績按以下方式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和入圍面試人員成績將在桑植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wǎng)進行公示。筆試、面試成績均直接保留小數(shù)點后三位數(shù),不進行四舍五入。 七、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的順序,按選調計劃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選調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形不成競爭的,設立60分為面試最低分數(shù)線。達不到最低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體檢程序。 體檢工作桑植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負責。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資格。 考察由桑植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組織實施。考察重點是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選調人員,不予調動。經(jīng)桑植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審核報縣人社局同意后,按照選調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可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體檢和考察,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八、公示與調動 按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yōu)提出擬調人員名單,在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統(tǒng)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由縣人社局辦理流動調動手續(xù),公示后放棄調動的,不再進行遞補。 九、紀律規(guī)定 報考人員在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紀違規(guī)。對替考、圍考、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2.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選調的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sangzhi.zjj.gov.cn/c3824/)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3.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4.本次公開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一、本次公開選調相關政策由桑植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解釋。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44-6250188 桑植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8年3月19日 1.桑植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下屬事業(yè)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與職位條件表 2.桑植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下屬事業(yè)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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