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寧城縣公安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2018年內蒙古寧城縣公安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加強城區(qū)交通管理工作,有效解決公安任務重、警力少的問題,根據(jù)《赤峰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細則》(赤公通〔2017〕128號)文件精神,經(jīng)請示縣政府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計劃 全縣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人,錄用后從事交通管理相關警務輔助性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備從事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 3、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 4、沒有其他勞動(聘用)合同糾紛; 5、沒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條件 1、戶籍:2018年5月31日(含)前具有寧城縣戶籍。在寧城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六類項目人員”、退役士兵不受戶籍限制。 2、年齡:1988年5月31日后出生。 3、身高:168cm以上,體重:不高于標準體重20%。 4、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萍耙陨蠈W歷,專業(yè)不限。 5、退役士兵,須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 6、因工作的特殊性,只允許男性考生報考。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xiàn)役軍人、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含試用期內)工作人員; 2、2018年及以后畢業(yè)的在讀大學生;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4、有較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6、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曾被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8、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9、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以下步驟進行:發(fā)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公示和崗前培訓,一切事宜均在寧城人力資源網(wǎng)上發(fā)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一)發(fā)布公告 招聘公告發(fā)布時間自2018年6月12日開始,招聘信息在寧城人力資源網(wǎng)(網(wǎng)址:ncrlzy.cfedu.net)發(fā)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6月13日—2018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及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設在寧城縣民生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寧城縣天義鎮(zhèn)大寧路南段原食藥監(jiān)局三樓)。每人收取報名費70元。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需填寫《2018年寧城縣公安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及資格初審表》一份,在寧城人力資源網(wǎng)網(wǎng)站上下載;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有效期內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打印);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張。報名人員所提交報名材料不真實、不準確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按要求填寫登記表的,報名時不予受理。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公安局和寧城縣民生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負責。 (三)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共一張試卷,滿分為100分。筆試采取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評卷的方式進行。只提供漢文試卷。 2、時間和地點。領取準考證時間在寧城人力資源網(wǎng)公布,報名人員憑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見準考證)??忌鷧⒓庸P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3、應聘人員憑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并攜帶黑色鋼筆(或中性筆)、2B鉛筆和橡皮等文具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按照應聘人員筆試卷面實際得分計算。 5、成績公示。筆試閱卷結束后5日內在寧城人力資源網(wǎng)公布應聘人員筆試成績。 招聘計劃內末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情況,相同分數(shù)情況下法律類、公安類專業(yè)和退役軍人優(yōu)先。無以上優(yōu)先人員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試確定。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范圍為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崗位計劃聘用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2、資格復審工作由寧城縣民生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及寧城縣公安局組成工作組,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進行審核。 3、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第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等相關證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在寧城人力資源網(wǎng)站上另行公布,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4、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弄虛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報名費、筆試考務費概不退還。 5、對資格復審后出現(xiàn)缺額的崗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體檢 1、體檢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按照2017年《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標準和要求,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錄用資格??忌w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從參加筆試的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縣公安局負責。縣紀委派駐紀檢人員負責監(jiān)督。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扇¢啓n、實地考核等多種形式進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參加筆試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城人力資源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間,對實名舉報反映的問題經(jīng)調查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按相應程序進行遞補。 (八)崗前培訓及聘用 公示期滿,由縣公安局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上崗。上崗后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由縣公安局與被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每二年簽訂一次。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按照《赤峰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細則》執(zhí)行。 五、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工資待遇每人每月1560元,資金由縣公安局自籌解決,并按規(guī)定繳納五險。 六、紀律和監(jiān)督 1、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對應聘人員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2、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fā)現(xiàn)報考者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3、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4、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寧城人力資源網(wǎng)上發(fā)布,請予關注。 相關政策事宜咨詢電話: 寧城縣公安局0476-4272510 寧城縣民生人力資源服務中心0476-4257178 咨詢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七、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由寧城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寧城縣公安局 2018年6月12日 附件:寧城縣公安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及資格初審表(點擊下載)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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