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滁州定遠縣人民法院招聘審判輔助人員15人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定遠縣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審判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方法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采取考試、專項技能測試、體檢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人民法院審判輔助人員15名。其中,司法警察輔助崗位5名(限男性),書記員輔助崗位10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與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2)現(xiàn)役軍人; (3)受過刑事處罰或其他嚴重處分的; (4)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者;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的;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其他不得聘用為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的情形。 (二)審判輔助人員崗位要求 (1)報考書記員輔助崗位條件 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1999年6月22日—1987年6月22日期間出生,下同);大專畢業(yè)及以上文化程度。 (2)報考司法警察輔助崗位條件 報考司法警察輔助崗位的按人社部發(fā)[2011]115號文件精神執(zhí)行。年齡18周歲及以上、25周歲及以下(1999年6月22日—1992年6月22日期間出生),限男性報考,身高不低于170cm,高中畢業(yè)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C1及以上駕駛證。 四、報名辦法及相關要求 1、招聘公告于6月13日在定遠縣政府網站、定遠縣人民法院網站統(tǒng)一發(fā)布。 2、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定遠縣人民法院政治處(縣法院辦公樓5樓507室)。 報名時間:2018年6月22日—2018年6月26日(雙休日正常報名)(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補報。 3、報名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駕駛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需提供學生證、就業(yè)推薦表及相關材料(注:正式聘用前仍未提供招聘崗位所需求的學歷證書,取消聘用資格)。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取消報名資格。 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一份(見附件2)。繳納筆試費用每人45元(皖價費字【2009】118號)。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一致、真實無誤,并提供有效的通訊方式。凡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者,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且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準考證于2018年7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原報名地點領取,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辦法及體檢 1、筆試(100分) 筆試試卷卷面分值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時間:2018年7月14日上午8:00—10:00,考試內容主要包括政治(含時政)、經濟、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省情和寫作等知識,不指定教材(考試地點安排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定遠縣人民法院網站公布。 2、專業(yè)技能測試(100分) 筆試后,報考人員需參加專業(yè)技能測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書記員輔助人員技能測試內容:計算機文字錄入速度測試和文本編輯測試,分值為100分,其中:計算機文字錄入速度分值為80分,文本編輯分值為20分。 司法警察輔助人員技能測試內容:體能測試和駕駛技能考核。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其中,10米×4往返跑【31周歲(含)以上≤13秒4】(30分),縱跳摸高≥265厘米(30分)以上,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shù)均不超過3次;1000米跑【 31周歲(含)以上≤4分35秒】(30分),測評次數(shù)為1次。體能測試90分為合格分,任何一項低于30分,體能測試為不合格。駕駛技能考核(10分),以考生的駕齡計算,駕齡每滿1年積1分,依次類推。 技能測試后,將筆試成績與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進入體檢、考察人選。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書記員崗位,依次按有無審判輔助工作經驗、專業(yè)技能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司法警察崗位,依次按退伍軍人、有無審判輔助工作經驗、專業(yè)技能成績高低順序確定。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結束后7日內在定遠縣人民法院網站公布考生總成績及入圍人員名單。 3、體檢 入圍人員公示結束無異議的,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招聘單位或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按照規(guī)定進行復檢(復檢僅限一次)。 六、考察 考察由兩人以上組成的考核組參照公務員政審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若發(fā)現(xiàn)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考察不合格的,則取消聘用資格。體檢或考察結束后,出現(xiàn)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依次一次性等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辦法 擬聘用人員將在定遠縣人民法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縣人民法院和聘用者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兩年(其中試用期為二個月)。 八、待遇 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參照當?shù)毓草o警核定的標準(1900元/月);按規(guī)定辦理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這次公開招聘法院審判輔助人員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督。 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執(zhí)行考試政策,規(guī)范考試程序,嚴明考試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政策和紀律要求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切實保障招聘工作順利實施。 聯(lián)系電話:縣法院:0550—4293013 附件:1、《2018年定遠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審判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 2、《2018年定遠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定遠縣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3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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