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肅平涼靈臺縣公安機關招聘輔警30人公告
根據我縣社會治安形勢和公安工作需要,依據《靈臺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辦法》,經2018年7月12日縣政府常務會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招聘交通安全管理類勤務輔警30名,其中男性27名,女性3名。 二、 招聘條件 (一)具有靈臺縣戶籍且在靈臺縣長期居住的居民;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 (三)年滿18周歲(2000年7月23日前出生)以上,不超過35(1983年7月23日后出生)周歲; (四)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復退軍人或有專業(yè)特長的人員文化程度可放寬至高中; (五)身心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雙眼裸視力不低于4.8; (六)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公安院?;蛘ㄔ盒.厴I(yè)生、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擁有C1以上駕駛技能,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色盲、紋身等不符合人民警察執(zhí)法執(zhí)勤條件及警容儀表要求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法律規(guī)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8年7月23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方式及地點: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地點在靈臺縣公安局辦公大樓二樓大廳接待室報名;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提交本人證件(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退役證、駕駛證等有關技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近期二寸白底免冠照片5張。通過現(xiàn)場審查合格后,填寫輔警崗位報名表。 四、考試 (一)體能測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體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參考《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進行。體能測試共3個項目,分別是縱跳摸高、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 (二)筆試 體能測試合格人員參加筆試,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時事政治、公安基礎知識、文秘知識等內容,采取閉卷式考試,滿分100分,由高到低按1:2比例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在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三)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參加面試,滿分100分。面試主要考察綜合素質、語言表達、溝通協(xié)調、儀容儀表等。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 (四)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在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五、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按照擬錄用人數(shù)等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察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公安局參照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組織進行考察政審。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政審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不合格情況者,取消招聘資格,再依次等額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政審工作結束后,對擬錄用人員在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影響錄用問題的辦理聘用手續(xù)。新招錄的輔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正式聘用,聘期一般為三年,聘用期滿前一個月由用人單位對輔警進行考核,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繼續(xù)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身份及工資待遇 (一)身份。此次招聘的輔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jiān)督下,協(xié)助人民警察從事輔助性、保障性工作。 (二)工資待遇。輔警工資由基礎工資、崗位等級工資和崗位層級津貼組成,實行崗位等級工資標準,具體如下: 1.基礎工資每月定為2300元。 2.崗位等級工資由高到低依次分為一級至七級,最低檔按基礎工資的25%計算;崗位等級工資同級檔差按3%逐年遞增;崗位等級工資差按下一級崗位工資最高檔的10%遞增。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的晉升一檔崗位工資,年度考核連續(xù)五年合格以上的晉升一級崗位等級工資。 3.新聘用的輔警執(zhí)行試用期工資,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工資為基礎工資。試用期滿后,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薪酬待遇。 4.依法為輔警辦理養(yǎng)老、醫(yī)療、生育、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的辦理和各類保險所需費用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聯(lián)系電話: 0933-3625301(縣公安局) 15097081599(羅警官) 13830349569(姚警官) 靈臺縣公安機關輔警招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7月20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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