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梅州市蕉嶺縣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公告
2018年梅州市蕉嶺縣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促進人民調解工作規(guī)范發(fā)展,蕉嶺縣司法局向社會公開招聘16名專職人民調解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yōu)錄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公道正派,樂于奉獻,熱心人民調解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萍耙陨蠈W歷,專業(yè)不限,法律專業(yè)及有兩年以上人民調解工作經(jīng)驗或者三年以上其他法律從業(yè)經(jīng)驗優(yōu)先錄用; 3、身體健康,能熟練掌握基本計算機操作,具有一定的語言文字表達、組織和協(xié)調能力;吃苦耐勞,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 4、品行良好,未受過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理; 5、能聽會說蕉嶺話; 6、截止2018年8月31日,年滿21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1978年8月31日至1997年8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13日至8月15日(3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咨詢電話:7883813。 2、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有意應聘者請自行到中國·蕉嶺網(wǎng)(www.jiaoling.gov.cn)“公示公告”欄下載填寫《報名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戶口簿、計生證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2張,原件核對后退回)、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報名材料交至蕉嶺縣司法局政工辦(地址:蕉嶺縣蕉城鎮(zhèn)石伯公路4號蕉嶺縣司法局三樓政工辦,電話:0753-7883813)。 3、經(jīng)初步審核符合條件的,請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憑身份證原件到原報名地點(蕉嶺縣司法局政工辦)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方法、內容、時間、及地點 經(jīng)審查符合報名資格的,需參加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 筆試內容 時事政治、哲學、文學、法律、司法行政等有關內容。
2、 筆試時間 2018年 8月25日上午9:00—11:00 3、 筆試地點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國·蕉嶺網(wǎng)(www.jiaoling.gov.cn)“公示公告”欄公示筆試成績,根據(jù)筆試成績的排名,按照面試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人數(shù)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并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筆試×40%+面試×60%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100分計算,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三位,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五、體檢 (一)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及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負擔) (二)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招聘崗位缺額的,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一)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中國蕉嶺網(wǎng)公示七個工作日。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公示中發(fā)現(xiàn)問題不可聘用的,在具備候選人員中依次遞補。 (二)公示期滿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統(tǒng)一簽訂《勞動合同》,首次聘用期1年(含試用期1個月)。合同期滿后,根據(jù)實際情況經(jīng)用人單位考核合格者,可續(xù)聘。 (三)被聘用者應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單位報到,未按時報到及不服從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在未聘用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補聘。 八、聘用人員管理及待遇 (一)所聘專職人民調解員由蕉嶺縣司法局統(tǒng)一管理。 (二)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為每人2300元/月(含五險),其他補助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招聘紀律 (一)嚴格按照招聘條件審核報名人員學歷等資格條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開、公正。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虛作假,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 1、本人書面提出申請自愿放棄的人員; 2、公示期滿后10個工作日,按照應聘人員確認的聯(lián)系方式聯(lián)系不上的人員。 (二)未盡事宜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p> 蕉嶺縣司法局 2018年8月3日 如遇到附件無法下載,可加小編微信索取附件: 小編B微信:kaobian8168 小編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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